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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学校党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党委组织部(党校)现面向校内选聘一批党校兼职教师。 一、基本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基础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坚持教研与实践相贯通。 (三)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无师德失范行为,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 二、聘任范围(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长期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 3.从事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教学或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教职工。 三、教学方向 党校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教学方向包括: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员发展程序和流程,国际和国内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红色党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 其中,各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主要教学方向应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发展程序和流程等内容。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报名。各单位符合选聘要求的教职工填写《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党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测评。考核为预试讲。试讲围绕党校核心专题命题,时长不少于15分钟,侧重考察教学内容设计与课堂感染力。 (四)公示聘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颁发《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兼职教师聘书》,聘期2年,纳入党校师资库动态管理。 五、待遇与保障 (一)课酬发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课酬,计算课时量。 (二)激励机制。对学员评价优秀、教学成效显著者予以表彰,优先续聘。 六、具体要求 (一)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政治关,及时宣传教育,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教师积极踊跃报名参与。 (二)请于11月7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dwzzb@nhmu.edu.cn。 联系人:李超楠 联系电话:7431549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