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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各支部要做好本学期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执行。 二、预备党员转正资格要求 1.预备期满一年,参加预备党员党课且考核合格。 2.预备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实表现良好,无政治思想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 1.各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预备期培养考察。 2.预备党员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3.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 4.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一周内,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预备期思想汇报交至上级党委审核。 5.通过上级党委审核后,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6.公示期满后,如未出现影响转正的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7.待上级党委审批盖章后,将党员材料归档保管。 8.12月14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提交转正名单。所有转正材料及模板详见党委组织部(党校)网站下载专区。
联系人:李超楠 联系方式:0373-7431549 电子邮箱:dwzzb@nhmu.edu.cn
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