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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预备党员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8      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

预备党员接收工作的通知


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规范做好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校党委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和预备党员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考察满一年,并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最近连续两学期必修课无挂科现象(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3)群众满意度较高

4)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二、名额分配

详见《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发展对象确定和预备党员接收工作程序

(一)发展对象确定

团组织根据本单位要求,在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推荐情况应记录在《豫北医学院发展对象团/工会组织推优审核表》内。

各党支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意见以及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一般要形成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经支委会讨论、党总支会议审核同意后,将关于XXXXX位同志列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附件2提交至上级党委。上级党委接到有关材料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备案意见(附件3)。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

各党支部要及时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三)进行政治审查

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开展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时间:20251127日至2025121日,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支部委员会初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各党支部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意见,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等;党校结业证书,团组织推优材料,学习成绩及排名(学生)和其他相关要求材料。

(六)上级党组织预审

二级党委(党总支)对所辖党支部的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将1210之前将《关于XXXXX名同志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备案的报告》(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通过一定的形式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年终党支部考核依据之一,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直属党支部需要由学校党委进行预审。

(七)预备党员接收

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拟定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5。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需要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基层党委审批后,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填报《关于XXXXX名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附件6

(八)党员信息入库和入党宣誓

备案结束后,各党支部需及时督促预备党员完善入党志愿书内容,并运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新入库党员基本信息和关键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封面、第9页、第10扫描件),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组织关系方可正式入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应在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1个月内举行。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基层党组织按照分配的党员发展计划,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提优党员队伍结构,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置。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追究经办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附件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zzb@nhmu.edu.cn

联系人:李超楠,联系电话:7431549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名额分配表

      2-1.关于将XXXXX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的报告(报组织部)

      2-2.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花名册(报组织部)

3.关于同意XXXXX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批复

4.关于XXXXX名同志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备案的报告(报组织部)

5.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拟定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6.关于XXXXX名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报组织部)

7.函调证明信


党委组织部

2025117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名额分配.xlsx

附件2-1.关于将XXX等XX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doc

附件2-2.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花名册.xls

附件3.关于同意XXX等XX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批复.docx

附件4.关于×××等×名同志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备案报告.docx

附件5.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拟定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6.关于XXX等XX名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docx

附件7.函调证证明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