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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分党校: 根据《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及分党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豫北医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豫北医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流程开展202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填写《2025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模板)》(见附件2),11月18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09),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dwzzb@nhmu.edu.cn。组织部会同团委对积极分子名册进行审核。 二、名额分配 详见《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计划表》(附件1)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一)组织领导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由精诚书院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除集中培训外,分党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锻炼工作。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为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参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培训计划 精诚书院分党校应认真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工作计划,并及时报组织部备案。培训教学工作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具体要求、具体日程安排等。根据要求,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主要采取集中专题授课、录像教学、自学、讨论交流和实践活动等形式。 培训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4日 (四)考核和结业 1.考核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学习小结等。培训结束,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考试。书面考试不及格者,综合考核不能认定为合格。在各教学环节中缺勤1次以上者,或书面考试不及格者,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不能颁发结业证书。 2.颁发结业证书 每位学员经综合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共豫北医学院党校结业证书。分党校可结合结业典礼仪式颁发结业证书,并把举办结业典礼作为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分党校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肃认真地对待。按要求制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具体培训计划,培训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考核制度,以确保培训班的质量。培训班结束后,分党校要将培训有关的资料(包括培训计划、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单、学员考勤表等)收集整理存档,并将培训计划、日程安排表、成绩登记表、结业人员名单等交一份由组织部存档。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计划表 2.2025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计划表.xls |